摘要:秦皇岛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宪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卢政函〔202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2021年8月30日县政府党组第九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胡宪贵同志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光...
秦皇岛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宪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卢政函〔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1年8月30日县政府党组第九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胡宪贵同志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田光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郭金良同志为县职教中心校长(试用期一年);
梁浩同志为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大伟同志为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武振河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丰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张伟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敬学同志县职教中心校长职务;
郭金良同志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毕启铮同志卢龙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培彦同志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职务;
鲁菲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孟凡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永彦同志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魏素芹同志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白杰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连余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牛福春同志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田光、杨继红同志原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务自然免除。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付绍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抚政字〔202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付绍伟同志任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宏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抚政字〔202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高宏生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不再担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汤爱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抚政字〔202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汤爱英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汤爱英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志国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庆丰同志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立强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跃雷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主任;
程慧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副主任;
施超敏同志任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齐云敏、周松同志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楠同志任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张春雷同志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振东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颖红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玉彬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飞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敦憨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跃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来源:秦皇岛发布、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赵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