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准,抚宁区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努力夺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实行以下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准,抚宁区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努力夺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实行以下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
1.实施分类精准防控,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歌舞厅、酒吧、茶楼、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场所、室内景区、社会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行业暂缓营业。其他各类企业全部复工复产。
2.简化企业复工复产程序,各企业在认真落实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组织复工复产,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等制度。
3.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公交运输、生活服务、快递收派等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阶段性免减社保费、医保费等普惠性降费政策,降低融资担保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上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对于A级景区2019年冬季新增投资的旅游项目、冬季市场活动,因受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经旅游文化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5.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区内各高速公路检查站、国省干线检查站、劝返点一律撤销;区内县乡村公路一律取消挖沟、堆土、设置栏杆等“硬隔离”。
6.保证人员车辆正常出行,除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发热病人依规严格管控外,各社区、农村检查站、劝返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碍务工、务农人员及各类车辆正常出入;外埠车辆、人员在落实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后要予以放行,不得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等任何证明材料,不得擅自提高防控等级。
7.除对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抚、返抚人员,严格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措施外,其他地区来抚、返抚人员,经查旅行史、密切接触史、体温检测均无问题的,登记后可直接上岗。对来抚运输货物的外埠车辆、人员,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装卸货交接,司乘人员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即可,不准强制隔离。
8.实行重点企业包联帮扶机制,由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科级干部分包全区47家规上工业及重点企业,主动上门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9.卫健、住建、市场、发改、科工等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解读、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引》等防控知识,帮助企业严格防控疫情、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强化服务理念,注重分类指导,减少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10.成立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服务组,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用工难、物资运输难、资金周转难、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协调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需求;对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协调提供运输车辆,或给予适当交通补助。设立企业协调服务专线: 0335—6012685(区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及时受理、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复工复产各类问题。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