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

2025-12-15 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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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适用新法,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你没有发生下列情形: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则到08年3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时,你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企业应进行经济补偿。如是你提出不续订的话,企业则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
只是你们公司明年会迁址,劳动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符合新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运用这一条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2:

到劳动合同部门就解决了

回答3:

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