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应该是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的证明力问题。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依据等印证材料,如“土地使用”的合同、会议记录、证人证言、行政审批文件等材料才有证明力,否则,单凭村委会出具一个“土地使用”证明,其可信度极低或根本没有可信而言。如果在法院打官司,单凭村委会出具一个“土地使用”证明,没有其他印证材料的,法庭是不会采信该“证据”的,严格来说还不算是一份证据。
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没有法律效力!最起码要县级以上国土行政部门,而且也不能只开具个证明这么儿戏!查一下土地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具体的案情,有的时候有证明作用,有的时候则没有。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