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爆炸下限大于10%的可燃气体为乙类可燃气体。 ()

2025-12-15 17: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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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案】:错
解析: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氧气。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