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民诉法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希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发(1992)22号 发布日期:1992-7-14 执行日期:1992-7-14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