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资公司2o13年1月因工致腰部受伤动手术,且认定为九级伤残,但至今公司仍未赔付相应的赔偿金

2025-05-07 2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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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回答2:

申请劳动仲裁马上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