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逃跑人公安局未破案的多少年没罪

2025-05-10 0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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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杀人后如果公安局已经立案侦查是没有追溯期的,如果没有立案侦查一般经过二十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
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
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回答2:

你好
不是说没罪,故意杀人并且逃跑的,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但是过了一定的追诉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却不能说是无罪了。
是不追究,
而且有必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是可以要求继续追诉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