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安局领取被盗物品需要交费么?

2025-05-08 09:03: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交任何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对查获的赃款赃物,应该退还失主的,要积极寻找失主,退还失主本人或者丢失单位,不得借故不退。退还时,应该由领取人或领取单位写出收据,存入档案。

因此,如果公安局借故收取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或者是贪污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纪检委投诉,甚至可以到检察院控告。

回答2:

到公安机关领取被盗物品不需交费.
根据《公安部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各种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超标准,乱收费。凡未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一切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予以取消,并立即停止执行。
该《通知》第五条规定:
在办理刑事和治安案件中,要严格依法办案,严禁收取立案费、办案费;严禁吃、拿、卡、要,甚至敲诈勒索。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不能乱收费是有明文规定的。该条通知虽未对领取被盗物品是否收费做具体的规定,但从《通知》精神来看,毫无疑问这肯定属于其禁止收费的内容(由不能收取办案费所涵盖)

回答3:

不用交费,我也曾经碰到和你一样的事情,也是到公安局领被盗的电动车,也是说要交纳什么评估费。但最后什么都没交,也将电动车给了。
但根据法律规定,是不用交纳费用。首先,评估费用是不用你交的,要么由犯罪嫌疑人交,要么由公安局自己解决。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他们的职责。办案经费都是由国家支出的,不会向受害人要的。

回答4: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去公安局取回被盗物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公安局的行为已经属于敲诈勒索,可以控告,按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
但并不是所有物品都不需要费用,有些物品必须的费用要是要缴的,例如:动物的饲料费用等.

回答5: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行政程序制度的规定,领取被盗物品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如果要收这种费用他们跟小偷又有十么区别!
偷车的叫小偷,那么他们就是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