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前退休。
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劳动者病退休的条件是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上述劳动能力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病退休条件。
如果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符合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条件。五至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受到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1至4级残疾)的工伤伤残劳动者可享受退休待遇,即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的发本人工资的95%,二级的发85%,三级的发80%,四级的发75%。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当属于5、6 级,估计办不了,应当四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