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A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EFTA)又称“小自由贸易区”。1960年1月4日,奥地利、丹麦、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和英国在斯德哥尔摩签订《建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公约》,即《斯德哥尔摩公约》 。该公约经各国议会批准后于同年5月3日生效,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正式成立,简称欧贸联,总部设在日内瓦。
B 建立自由贸易区和设立拉丁美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条约,是1960年2月18日由拉丁美洲国家自由贸易区的国家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签订的,旨在逐步消除地区内部的贸易壁垒,扩大拉丁美洲内部贸易和同世界其他地区贸易,促进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在条约生效后的12年内,逐步取消成员国间的贸易关税、费用和限制。 2.规定成员国间实行最惠国待遇;贸易产品尽可能多地列入各国计划;税收上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 3.协调缔约国之间的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政策,采取非歧视性农产品贸易,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价格相等。 4.给予缔约国内更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提前削减关税,帮助弥补国民收支逆差,允许采取一定的外贸限制以保护国内生产,等等。 5.由缔约国大会和常设执行委员会组成联盟机构,联盟机构有完全的法律人格。
C 不知道。荷比卢经济联盟钢铁工业中期展望
荷比卢经济联盟中包括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3个国家,这3个国家此前又共同加入了欧元区。荷比卢3国总计粗钢产量占欧盟总产量的12.3%,而钢材消费量仅占欧盟总消费的6.2%,3国所生产的钢材主要是在欧盟市场内部销售。
比利时
荷比卢经济联盟中粗钢产量最大的国家。比利时所生产的绝大部分成品钢材是薄板,主要是宽板,并轧制成冷轧薄板和镀锌板出售。比利时钢厂大都采用高炉-转炉长流程工艺路线。在过去的10年中,比利时钢产量一直保持增势,并且有望持续到2006年,国内钢材需求也有所增长,但增长缓慢。近10年来,比利时高炉炼铁产量呈下滑态势,主要是由于供应生产板材用的炼铁产能部分关闭。然而采用废钢的电炉炼钢与转炉炼钢共同使用,保证了钢产量提高。尽管如此,预计未来几年内,比利时高炉生铁产量将有小幅增长。
卢森堡
当地主力钢铁产品与比利时有明显不同,卢森堡是以生产长材产品为主,近一半的钢产量是被用于中型和重型型钢,棒线材也是卢森堡钢铁企业的主要产品。90年代中期,卢森堡最大的钢铁企业阿尔贝德集团决定通过合并调整结构,以淘汰低效炼钢产能,高炉和转炉均被拆除,代之以电炉炼钢。由于绝大部分钢产量是轧制成长材产品,因而此举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况且位于欧洲大陆的这些产能理论上不适合大规模炼钢生产。改变生产流程之后,1996年卢森堡总计钢产量降至250万t,但随后几年产能稳步回升。分析人士预测到2006年卢森堡钢产量很难再有显著增长。
荷兰
1997年钢产量达到顶峰,升至660万t,但在2000年降至570万t,之后又有所反弹。目前设在荷兰艾默伊登现有炼钢产能所生产的粗钢供应给新建的紧凑式带钢生产线,因此钢产量增长有限。同时,方坯产能的关闭也导致粗钢需求小足。荷兰全部粗钢均是采用转炉生产,主要成品钢材是热轧卷、冷轧卷和涂层板。未来荷兰钢铁业者将利用低成本优势,努力提高向欧盟和第三地市场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