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机关110接线、医务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上海市公安机关对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45名,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7、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的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方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共招聘110接线员35名,医务员10名,具体岗位职责、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12月19日开始可通过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shrc.com.cn)、 上海市公安门户网站(http://www.police.sh.cn )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12月24日9:00—15:30;
报名地点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长宁区中山西路620号,近天山路)。
公交线路:69、71、88、127、829、941。
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山公园站下、三号线延安西路站下。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本招聘启示中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上海市专业技术汉字录入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
4、在现场报名同时收取考试费用,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报考110接线员岗位的人员参加文职人员基本素质测验;报考医务员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参加有关医务方面的技能测试。
1、基本素质测试时间定于2006年12月30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核发的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
2、基本素质测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文职人员基本素质测试》。
3、报考110接线员岗位的人员须在2007年1月14日前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并达到2级以上水平。《汉字录入水平测试》标准和办法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www.spta.gov.cn )查询,报名咨询电话为:56334026、62580202、62932562、28196966。
4、考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07年1月17日后通过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查询。
四、招聘程序
1、考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进入面试。
2、面试合格人员,根据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邮寄体检通知书的体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资格条件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根据有关规定保密。
3、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海市公安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薪酬标准
110接线岗位试用期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常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医务员岗位试用期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常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以上标准均含个人应缴纳的“四金”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咨询电话:62334943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监督电话:24022540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http://gaj.sh.gov.cn/shpolice/zj/wz/article/item/2006_12/aa7920501200600170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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