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雇佣促销员不签订合同是否不合法?”:
(1)不合法,应自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签合同。
(2)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你可以索要双倍工资,但现在没有超过一个月,你还不能追究公司的什么责任。
2、“万家宝的奶品从来不给客户开发票,也没有发票,这是否合法?”:
(1)也不合法。
(2)但索要发票是买家的权利,你作为公司员工无权向公司要求发票,但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3、“公司没有明文规定,却有很多罚款制度,这是否合法?”:
(1)也不合法,对员工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可以罚款,但要有规章制度、且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要合法要经过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通过、且要经过向员工公示才行,公示的方式可以是写入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员工大会上公布或是公告栏中张贴。
(2)而且,从工资中扣罚款时,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且扣完后的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衣服的押金因为手撕票丢了就拒绝退还押金这是否合法?”:
(1)这合法,没有了手撕票,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公司收了你的押金?
(2)当然,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公司收了你的押金,也可以主张要回押金,公司不给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可是为30元、花费1、2个月找劳动仲裁官司,貌似有些成本太高: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押金的事,建议在和公司协商不成时,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
5、“我的上面的领导因为我把票子弄丢了被公司扣留在屋子里,必须交2000押金才能出屋子这是否合法”:不合法,涉嫌非法拘禁,可以向当地公安报案,可以是你的直接领导自己报警,也可以你为他报案。
6、“作废那张票子189元钱和票据登报声明50元钱也是我出的,因为我看着我上面领导面子,还没有和公司闹。(189有可能给我退回来.那50是绝对没有了)他们让我出钱给他们擦屁股这是否合法”:
(1)不管你是否爱听,如果票据确实是在你手里丢失的,你应有一定的责任,不是让你“出钱给他们擦屁股”。
(2)工资应当给你:不给,你可以持你在那里工作十天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先投诉,解决快一些,实在不成再仲裁,仲裁拖的时间太长、成本太高)。
(3)至于你的补考费和其他损失:如果丢失票据确实是你的错,你要求赔偿也不会被支持。
7、“工商局和劳动局会管这些事情么,我就是有的是时间和电话费。可以不停给工商局、劳动局打电话。现在社会这么和谐是不是这些小事情他们自己内部就弄了,不用老百姓插嘴了呢? ”:
(1)工商局不会管:对方有执照、没有卖假货、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工商就不会管。
(2)劳动局应当管,但“会不会”管要看具体接你电话的办事人员的素质、要看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十天不给工资。
(3)至于你的后一点说法,呵呵,没法儿说清的事。
8、关于你的补充:如果不想再追究,那张皮你怎么解气怎么处理都行;但如果你还想找劳动局还想要工资,还是先留着吧,还是你为公司工作的证据之一呢。
1合同签订期最长一个月,令仅十多天,还不能说公司违法.
2,销售产品应当开具正式发票.
3,罚款制度无效.
4,不允许收取押金.更不容许手撕票掉了就不退押金.
5,关在屋里是非法拘禁.涉嫌犯罪.
6.可以要求赔偿.
7.找报社也许更有效.
8,起诉成本高,但更有力.
个人感觉,这纯属公司管理人员变相诈骗零时促销人员的钱财的行为,不太可能是公司有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