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将你的提问作为一个命题,似乎有点儿违反常理。
这没有什么可反思的,因为“爱大宝和二宝”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时代”。爱孩子,本就出自于作为父母的本能。
比如说按以前的生育政策,大多数都是“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也有不少的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也可以生育两个子女,那么,他们又是如何去“爱大宝和二宝”呢?
再回首,即使是在不实行计划生育的时期,一对夫妻生上三四个子女甚至更多,他们又怎样去爱大宝二宝三宝等更多的孩子呢?
作为父母,爱孩子就是本性,无需讨论。作为父母只要记住一点足矣,那就是用你们的全部的爱去爱子女。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为什么非要生两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