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向原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需要说明如果不是存在法定的单位过错情形,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
人社部发〔2013〕
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胶州政府网-离职后发现患上职业病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只要在发现被诊断为职业病时起,在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无论该职工还是不是原来用人单位的职工。
职工 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提供离职体检。如果你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为你提供 离职体检而离职后发现自己患有职业病的,你可以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你户籍所在地的职业病防治所申请职业病诊断,确诊为职业病后再申请鉴定,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鉴定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鉴定 。用人单位将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那除非能证明是上班导致的,否则就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