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做多可打几折? 是否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下幅度不超20%?

2025-05-09 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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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主,你好,话应该这样说,不管什么法律都有使用对象,你所说的是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第9条:“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而该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补充,所以它的使用对象是政府部门投资或控股或者涉及到政府的利益和人民大众的利益的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如果是这一类工程的话,那肯定要按照政府指导价,然后下浮在正负20%,这个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但如果你所说的项目只是个人或者私企的项目,根本就不用理会这个,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以这个为准,不然谁说了算,企业和招标代理单位都不可能亏钱,当然私交甚好的除外。
总而言之,如果是政府部门必须招标项目或政府投资或控股的项目,肯定就是按照前述法律计算,然后在20%上下波动,具体甲乙商定;不是此类项目的,一般参考这个收费标准,当然关系很好的除外,毕竟帮个忙什么的,有时那点钱也没怎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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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据中国法院网统计,7月1日起,将有51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23部,涉及交通、金融、国资管理、网络著作权、食品安全等诸多方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我国第一个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条例》明确了车祸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打破了以往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先分清责任再赔付的滞后做法,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条例》还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保费挂钩,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条例》建立“通知与删除”程序,权利人认为网站所涉及的文字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可书面通知该网站,要求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相关链接。
  从7月1日开始,外国公司通过在中国组建投资性公司可以投资中国A股,《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明确,允许投资性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东。
  为确保证券交易安全,打击坐庄行为,7月1日起,证券账户开立实行实名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资料。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管国有资产“家底”,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同级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我国首部调整畜牧生产过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以及《优良种畜登记规则》的出台,拟从立法层面解决人畜共患病等问题,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这些法规规定,饲养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畜禽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记录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除应当取得许可证外,还应具备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培育的畜禽新品种必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由农业部公告才可以推广等。
  7月1日开始实施的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2006)》设定了公证机构复查这一争议解决途径,明确指出,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或者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此外,国家林业局《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200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法》、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等国家级法规也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