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的经典著作,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其“孝”则是作为儒家道德体系的中心之本,不但被历代统治者奉为治理天下的至德要道,同时也是普通百姓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我们在新世纪来重新认识《孝经》中“孝”的思想,对于发扬这一传统精神是有深刻意义的。
一、“孝”的概念及内涵
“孝”中国古代子孙女善待父母长辈的伦理道德行为的称谓。《尔雅》说:“善事父母曰孝.”《说文解字》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可见孝的原始涵义就是赡养父母。周代制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教法制度,使“孝”成为一种正式的人伦规范和礼义制度。《孝经》中屡屡言及孝,儒家明确提出了“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视“孝”为德、教之根本。在儒家经典尤其是《孝经》中,孝的内涵主要有三:一是孝悌并称,不可偏废,具体包括孝养,孝敬,孝容、孝思;二是无违父母,包括孝顺、孝继。三是为父母守孝,包括孝丧、孝祭。四是在家尽孝在国尽忠,经曾子、孟子、荀子的不断扩充,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孝理体系。
二、《孝经》中孝道的理论特色
(一)“孝”是《孝经》中的具有本体意义的核心思想观念
《孝经》中孝具有本体意义和基础性。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经地义行为,他认为“孝道”是在人间与天地规律相应的法则,是符合天地运行规则的道德行为,孝是天经地义的。天地人在《孝经》里构成一个整体。如果人能敬天,敬地并互敬,那么上天就能风调雨顺,就能保佑人间,赐福于人间,地神就会孕育万物,使五谷丰登,也就是“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并认为孝悌所达到的最就境界就是感天动地,德于四海,如此才能做到“天时地利人和”,孝这一伦理规范贯穿于人的一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三条就是“孝道”的纲领。主旨在于宣扬儒家倡导的孝道,认为孝为德之本,孝之所由生。“孝”体现了“圣人之德”,主张以孝来规范家庭伦理,调整家庭社会人际关系,但并未将“孝”绝对化,主张谏亲,但这至为关键的一点却在时间的进程中慢慢被淡化甚至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