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实施了具体的行为。
2、造成了损害结果,即对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造成一定的损害。
3、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
4、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即行为人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着主观故意,或是存有过失。
很多站长和自媒体人都收到字体侵权的律师函被索要高额费用,就连卢松松博客之前也曾中招文字版权套路,很多时候几个不起眼的“文字”都能让大家损失惨重,搞得现在很多的站长对于文字版权防不胜防!
在使用之前可以到国家版权局进行查询,看这种字体是否已经被申请专利或进行登记。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