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如果在受处分的一年期间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可以思想汇报形式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
能啊,没有钱搞不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