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看守所还是监狱机构,在法庭宣判之日起生效,所谓的“生效”是指在被捕那天算起。如1月1号被捕,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4月1号开庭宣判三年,刑期还有两年零九个月。判决后无论是投放看守所还是劳教所又或监狱,里面都有做工的,做工每个月都会有评分值,政府会根据个人的劳动能力给予分工,月底分数达标者,会给予“表扬或嘉奖”。“表扬”是按照每个月评分时给予,三个月算一个季度,三个月能够拿到三个“表扬”,这个季度就会得到一个“嘉奖”,一年能够拿到两个“嘉奖”,可以减刑半年,四个“嘉奖”减刑一年。“表扬”只能够在连续的两个季度里叠加,超过两个季度则不能够累计。 也就是说,劳改犯在羁押期间,没意外的情况下,多少都能够减刑的。
判刑三年正常坐三年牢。如果减刑一年,就坐两年牢。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坐一年半牢之后释放。
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三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刑三年正常坐三年牢。如果减刑一年,就坐两年牢。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坐一年半牢之后释放。
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三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参考资料刑法 百度百科
服刑期间,符合条件减刑后,从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算起,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一年半。
拓展资料: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3]
刑法修正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
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减刑制度
一般情况下,判刑三年需要坐3年牢,但是若是存在减刑、悔过立功等情况的,可能会提前出狱,若是存在缓刑的情况,可能不会坐牢。
1、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2、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