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宗或同姓严禁通婚。也保有"姑舅表婚"和兄终弟及的转房制习俗。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欢借助年庆节俗、赶集和集体聚会的时机,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组合的方式,通过谈天说笑和唱歌对调,倾述或表达彼此的感情。
当一个男子看上某一个姑娘时,按照传统,必须找第三者作伴,有的则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绍。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单独相约到幽静处进一步对唱山歌,表达情,直到双方互赠信物,就表明他俩已盟督终身了。但在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下,许多对彼此相爱的情侣并非都能成配偶。那时,婚姻的缔结,绝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或媒纳之言定亲的。许多父母对儿女的亲事仅从财札多寡或门户相当出发,并常以"八字"是否相属或相克作为亲事的重要决择,往往因此造成许多不幸的悲剧。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宇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结婚当天新婚夫妇不同房,次日即返娘家。聚居区一带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称为"坐家"的习俗。有的要两三年甚至五六年后才长住夫家。杂居区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这一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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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婚礼习俗源远流长,民族色彩浓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礼仪,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称之为“六礼”。
“纳彩”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后人叫“说媒”;“问名”即双方变换年庚,近代称之为“换龙凤帖”,然后卜卦“合婚”;“纳吉”即为“订婚”;“纳征”为男家向女家下聘礼,俗称“彩礼”;“请期”就是选择好婚期吉日征求女方意见;“亲迎”即为迎娶新娘。
从古至今,婚俗虽因时代变化,或贫富相异而有繁简之别,但基本仪式程序相似。即使到了现代,自由恋爱兴起,仪程更趋简化,不过媒人(介绍人)通言、相亲、定亲和迎娶等习俗仍有一定保留。
“六礼”中以“亲迎”内容最为丰富多彩,主要习俗有铺房、哭嫁、撒谷豆、“举火”、“泼水”、障面、穿红衣、新娘足不履地、坐花轿、“跨马鞍”、拜堂、撒帐、交杯、闹房等。两千多年来,这些“亲迎”习俗经久不衰,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虽有所革新和演变,但基本方面变异不大。
在婚制方面,古代汉族虽通行一夫一妻制,但纳妾现象较为普遍,近代俗称“讨小老婆”或“娶姨太太”,而寡妇一般不准改嫁,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理学兴起,规矩甚严,有的基本要终身穿素服守寡。
在婚姻形式方面,旧时除明媒正娶外,还有买卖婚、表亲婚、换亲婚、转房婚、招养婚(俗称“入赘”)、典妻婚、童养婚、指腹婚、孝婚以及冥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