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份签的劳动合同,没拿到劳动局去盖章,现在拿去劳动局不给盖怎么办?

2025-05-11 10:29:40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牵动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盖章了就是合法有效的。到劳动局只是个备案程序,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回答2:

你好,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用劳动局进行盖章的。

回答3:

签订和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都能生效的。

回答4: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不需要鉴证了,双方签字有效
如果你说的是单位没去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这个你要问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了,我们这边是签订合同30天内必须去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晚了系统进不去,以后办不了退工手续

回答5:

1、尽量协商;2、劳动局对劳动合同签证不是法律强制性行为。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

回答6:

劳动合同没必要劳动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