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
第一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全脱产学习,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能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博士毕业生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并能于2018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应属于初次就业派遣,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要求,并于2018年底前毕业回国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外地工作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