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称,近期查获一批生产记录造假的狂犬疫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之后7月22日左右,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该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总之查出的不合格的疫苗有: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7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