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男方,在大安市工作并常驻,户口在松原市,女方的户口在洮南市,我们不久前在松原民政登记的,后来她和我女儿产生矛盾欲致我女儿于死地,被我发现后就逃跑失踪了,我现在想离婚。我可以到哪里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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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