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侧耳聋,影响了我的工作,我可以要求做后勤工作,不教课了吗?

2025-12-17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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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可以。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中的第二项中就是说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回答2:

主要是否“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