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淫秽物品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不论主观或客观是否存在牟利,只要其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张,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百张以下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