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被拘留了,是不是把钱还了就可以提前解除拘留?法院双休日处

2025-05-07 0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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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不这样规定的,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财产可以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