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劳务派遣制用工仅用于实际用工单位的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银行大面积劳务派遣制用工,其合法性应当受质疑的,派遣劳工在银行均为业务岗位,不知银行如此这般究竟回避什么,是期满之后的解约补偿?还是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责任?还是随时解约退回劳工的自由?一般认为,单位与劳动者有稳定的劳动关系,才有安居乐业的基础,关系不稳定,缺少主人翁意识,仅靠金钱刺激,过一日算一日,昏天聊日头,没有久安感,会让劳动者这山望着那山高,疲于东张西望,不利于业务的求精。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成为跳蚤,不知是否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或许银行所追求的就是让每个派遣劳工整日生活在危机中、焦虑中、忐忑中。FUJUNLAWYER@163.COM
没有保障,合同上明确说明不属于银行的人,做了你就知道了。
说白了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派遣员工少拿很多钱,和正式员工比待遇差很多,而且很受歧视。北京银行待遇和付出不成正比。
什么单位要你就做什么工作,没办法,现在劳务派遣滥用到了很严重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