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你说的对是7日内通知原告是否立案。你1月8日提交的起诉状,应在1月18日前确定是否立案。
你可以问一下法院。
我国民诉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的50元钱不是起诉费。
立案时交。
下午问一下法院吧。
你是说到现在也没让你交费吗?
一般交诉状后经审查基本没问题,当时就会开收费票据让你交费,不一定有立案通知,但交费就代表立案。
如果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决定是否立案的,按诉讼法规定应该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9天没消息,你可以主动联系立案庭的法官确认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