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第七点中政策: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这里的政策中把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作为已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一个附加条件。但是2011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政策中对城镇居民没有此条附加条件,所以有部分省将二政策合并实施,也将此附加条件取消了。
所以这要看当地实施办法中,是否有这一附加条件,政策中有此规定,则符合参保条件子女不参保,你母亲就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