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 不该一次性安置,请看劳动法。事实上距离退休时间不知足3年的,也有安置的,这就是问题了。
2000年10月24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下发文件,压缩林业工人。使国有企业林业工人买断工龄,发放了几千元钱安置了。 他们到社会上找不到工作,交不起养老金,医疗保险自己也交不起,有病看不起。买菜捡最便宜的,衣服捡别人的穿。这些买断的人员苦不堪言,可国家怎么没人管这些人呐?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