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选专业2013年承认加分!
第十七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若重点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艺术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