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余县水土保持局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开展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学普及、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五)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负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查处水保案件,处理、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 (七)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 (八)负责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编制小流域治理规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 (九)管理全县农村“四荒”资源开发治理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册资本:1.9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