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夫妇欠了石某15万元债务,石某多次催还未果,上诉法院,法院审理判决梁某夫妇归还石某欠款。梁某夫妇到期仍未归还。石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梁某夫妇同另外6个股东分别出资4万元共32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梁某夫妇还亲自担任公司董事。因梁某夫妇的其他财产不够执行,石某又向人民法院申请取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理由是:梁某夫妇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诈骗行为,要求取消其出资行为,以清偿债务。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