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回复“寒号鸟”网友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的帖 近悉, “寒号鸟”网友发〖民声〗帖:一个小区为什么有两种公共维修资金?为此,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广大网友作出相关解释并回复“寒号鸟”。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淮安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结合当地相关实际情况,于2008年联合发文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范围及使用等作出相关调整(淮房管[2008]154号、[2009]22号)。文件规定,***住宅(6层及以下)按50元/㎡(建筑面积)、高层住宅(7层及以上)按100元/㎡(其中50元为电梯维修费用)、商业用房按100元/㎡分别收取;新老标准的执行时点以各相关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凡在2009年3月1日前签发的预售许可证执行老规定,凡在2009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签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执行新标准。拆迁安置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执行新老政策按取得拆迁许可证项目的时间(2009年3月1日)为分界。 “寒号鸟”网友,你在“东海畅园”小区购买的房屋属4号楼,经查4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发的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该楼属***住宅,就应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新标准50元/㎡;经查“东海畅园”小区5号、6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发的时间为2008年9月8日,是***住宅就应该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老标准32元/㎡。 如需详细了解相关文件规定,请点击淮安市房管局网查阅上述提及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二○○九年八月六日
维修基金的费用缴纳是今年才改的,如果你是***建筑,就要看你的预售许可证日期。如果是2009年3月1日以前的就是32元/平方.如果是3月1日以后的就是50元/平方,一幢楼房的不同层数的预售许可证也是有可能不一样的.
我就搞不明白,同意小区,费用为什么不同收费标准,难道以后维修房子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服务,期待吧!
50块的是预售许可证是今年3月1**的,32块的是之前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