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起诉书我,要我去开庭,没去,我想知道起诉的内容,在哪里可以看

2025-05-11 05: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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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向被告送达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原告起诉的案由和起诉的事由(即为什么起诉、凭什么起诉)。法院缺席判决也会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审理经过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