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决定自2016年11月3日上午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沧州还限号吗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