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的人物背景是什么?

2025-05-07 0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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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人物背景:

王健林,男,1954年10月24日出生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高级工程师,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0年入伍,1986年从部队转业,毕业于辽宁大学。1989年,担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兼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美国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以资产860亿人民币、242亿美元、2150亿人民币问鼎中国富豪榜,三次成为中国首富。2015年8月19日,位列胡润2015年全球华人富豪榜首位,成全球华人首富;10月21日,蝉联《2015胡润房地产富豪榜》“地产首富”,是王健林六年内第五次名列房地产榜首位,也是首位获房地产榜首富“四连冠”的企业家。2016年11月29日,获马尔科姆·福布斯终身成就奖,是唯一获该奖的中国大陆企业家。

2017年,位列《2017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首位,成为亚洲首富。

因认为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自己的名义发表了批评淘宝网及电商的文章,且擅用自己的肖像,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为由,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商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王健林诉称,2015年11月12日,韩商公司在其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内,刊登了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一文,该文是假冒自己的名义,恶意诽谤、污蔑淘宝网及网购电商。

王健林表示,其是“互联网+”的积极践行者,该文盗用其姓名,擅自使用其肖像,严重侵害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给其本人及其所创办的大连万达集团带来了恶劣影响,极大降低了万达集团的社会评价,也使其本人身心俱疲、精神受创,故诉请法院判令韩商公司立即删除该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支出5000元。

2016年3月14日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宣判,王健林获赔精神损失费等共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