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10月1日施行。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这6种情形分别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你好,你说的是官司私了还是执行和解?前者刑事部分是行不通的,比如罚金交不了则仍会强制执行;后者则是保护原告的利益,如果被告反悔失信的话,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丁光明欠我原告潘玉春工资钱什么时候给申请执行对他强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