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868年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定了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国领土和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当然是美国采用的是出生地国籍
美国宪法规定在美国领土出生的婴儿即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