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区维修基金问题

2025-05-07 21:09: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全体业主共有,不属于物业保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拿房时缴纳到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一旦业主想使用时,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也因此,这笔钱不会随着物业的更换而出现流动被拿走的可能性,也因此要处理这笔钱,是只能经过业主大会的,楼主可以沟通物业,由物业牵头建议业主大会。

回答2:

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应该是归所有业主所有。但是一般会出现很多问题。

1,挪用。

由于资金长期的不透明,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是由于物业是企业行为,多多少少都会挪用,造成使用时不能及时对付。

2,贪墨。

由于物语公司的管理员的非连续性,公司移交时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所以加强管理最最重要。

回答3: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0%是不合理的。

回答4:

找社区解决呀,
或者你们现在成立业委会大家商量下想出一个对策来解决,
不然小区维修基金就没有着落,
话说回来你们可以去找前物业公司问个明白,
如果对方推诿可以报警解决,
最重要的是手头上证据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