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河内市黄耀街46号,N046, HANG DIEU STREET,HANOI)。
2、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胡志明市阮氏明开路39号,NO 39 NGUYEN THI MINH KHAI STREET,HO CHI MINH CITY)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河内市黄耀街46号,N046, HANG DIEU STREET,HANOI)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河内市黄耀街46号
1、驻华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光华路32号。
电话:010-65327038或65321155
2、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侨光路8号华厦大酒店B座2楼北部。
电话:020-83305910或83305911
3、驻南宁总领事馆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7层2701、2703、2705、2709、2711号房。
电话:0771-5510562、5510560
4、驻昆明总领事馆
地址:云南昆明北京路157号佳华广场酒店C座2楼。
电话:0871-3522669
5、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900号华辰金融大厦304。
电话:021-68555871(总机)
扩展资料
越南签证入境相关要求:
中国公民持有效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及其使用同一本护照的偕行人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越南时免办签证,停留期为30天。如需延期,须由越方接待单位提出申请,在越南公安部所属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
中国公民持有效普通护照入境、出境或过境越南,须事先办理签证,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落地签证。越南驻华使领馆一般颁发DT(投资)、DN(企业人员)、HN(会议)、LD(劳动)、DL(旅游)等几类签证。
公民因“签证种类与访问目的不符”被越南公安罚款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首先公民应根据自己实际赴越目的申请相应类型签证,其次申请越南签证要通过正规渠道,并应申明访问目的,获得符合规的有效签证,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赴越从事商务活动须持越方接待单位邀请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亚洲 (越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