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操架甲方叫丙方到乙方家把乙方打伤甲方没动手是啥罪

2025-05-08 14: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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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情节严重的话,甲方就是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尚未构成犯罪的,同样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